5R网讯: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铝行业在技术进步、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已基本实现产业化。而《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已经不再完全适合目前现阶段我国铝行业的发展状况,为了进一步规范铝行业,引导废铝再生利用行业有序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工信部于7月24日公布了新修订后的《铝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增加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相关条件
目前,我国的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在大唐国际已基本实现产业化,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朔州等地区有多个氧化铝项目拟建,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将其列为发展重点,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到2015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能达到360万吨。考虑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对资源、技术、环保等要求较高,此次修改增加了该技术的相关条件。
另外,新修订后的《条件》规定,利用高铝粉煤灰资源生产氧化铝项目必须接近粉煤灰产地,起步规模应达到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并落实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高铝粉煤灰资源保障服务年限应不得低于30年。
对再生铝生产工艺以及综合耗能方面的修订
鉴于原《准入条件》对再生铝工艺技术和装备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新的《条件》增加了“必须采用双室炉、带蓄热式燃烧系统满足废烟气热量回收利用、提高金属回收率等的先进熔炼炉型,并配套建设铝灰渣综合回收及二噁英防控能力的设备设施。现有再生铝生产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
另外,原《准入条件》对再生铝综合能耗没有明确具体指标,新修订后《条件》则明确了新建及改造再生铝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铝,现有企业应低于150千克标准煤/吨铝。
对氧化铝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修改
考虑到我国铝土矿石铝硅比不断下降,氧化铝回收率有所降低;因采用大型设备及其优化配置,新建氧化铝厂的占地面积减小;采用赤泥压滤、乏气回收等措施后,水耗降低等因素。新修订后的《条件》增加“鼓励增加赤泥综合处理回收技术及流程,进一步提高氧化铝的回收率并降低碱耗”。对于新建项目,采用铝硅比7及以上的拜耳法,氧化铝回收率应达到80%以上,新水≦3吨,占地≦0.5m2。其他工艺与原《准入》不变。
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回收率应达到85%及以上,新水应低于10吨,占地面积应小于1.6m2,硅钙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96%以上。现有企业,对于采用铝硅比5.5以上的拜耳法,氧化铝综合回收率应达到75%以上;使用矿石铝硅比5.5及以下的,应采用先进可靠技术对尾矿和赤泥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提高氧化铝综合回收率,降低碱耗和水耗。
对再生铝的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做出明确要求
鉴于原《准入条件》没有对再生铝的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做出明确具体指标,工信部通过大量的科学调研后,在新修订后的《条件》明确了“新建及改造再生铝项目铝的总回收率大于95%,现有再生铝企业铝的回收率大于91%,最终废弃铝灰渣中铝含量小于3%”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