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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立利益机制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年内增至200万户
更新时间:2013-08-08 浏览次数:1296
 

市绿化市容局近日表示,今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居住区推进总数将达到200万户。目前,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场所已经达到5051个,其中居住区2702个、覆盖居民142万户,机关299个;企事业单位963家,菜场527个,学校489所,公园71座。

此前,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围绕建立科学的利益机制,上海先后制定了政府规章,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通过这些经济杠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资源回收利用、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

谁导出谁补偿谁导入谁受偿

据介绍,《生活垃圾跨区县转运处置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旨在督促各区县加大垃圾源头减量力度。管理办法指出,本区县内生活垃圾无法实现自行处置、需要由市属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和市属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转运、处置的区县,被称为“垃圾导出区”;“垃圾导入区”是指市属设施所在的区县和毗邻且受较大影响的区县。目前,垃圾导入区包括老港综合处置基地所在的浦东新区、江桥焚烧厂所在的嘉定区、毗邻江桥的桃浦镇所在的普陀区、藻浜转运码头所在的宝山区、徐浦转运码头所在的徐汇区。按照“谁导出,谁补偿;谁导入,谁受偿”的原则,建立垃圾导出区对垃圾导入区的长效环境补偿机制,垃圾导出区的补偿资金征收标准暂定为每吨50元。

市绿化市容局透露,补偿资金的征收和分配作为区县间财政横向结算项目,纳入年度市与区县财力结算中,定向用于市属设施周边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改善及居民民生改善,不得用于行政机关办公、人员、设施经费。相关区县在使用环境补偿资金时,必须经过绿化市容、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去年,全市环境补偿资金总量约为2亿元。

支持资金先做多补、挂钩考核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支持政策实施方案》提出,各区县是推进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工作投入以区县为主,市里予以适当补贴,由区县定向使用。补贴资金遵循“区县为主、按户补贴、比例控制、先做多补、挂钩考核”的原则。也就是说,各区县得先使用经济杠杆,再由市级部门考核实际使用效果,达到要求才按“最多不超过区县投入的30%”进行市级补贴。

市绿化市容局表示,2012年各区县垃圾分类投入资金的总额和实际效果仍在审核中,市级补贴尚未发放;2011年各区县审核确认的投入总额为2.1亿元,市级实际补贴为6500万元。今年,各区县仍根据区域特点,在垃圾分类硬件设施、人员服务补贴等方面予以资金投入,撬动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