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于7月1日联合发布了《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大纲》分6章28节,共257项技术。第一章总论,着重阐述了编制《大纲》的意义和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范围。第二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包括能源矿产资源、金属矿产资源、非金属矿产资源等方面的51项综合利用技术。第三章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包括煤炭工业、电力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食品发醇工业、纺织工业、造纸工业等10个领域“三废”156项综合利用技术。第四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汇总了废旧金属、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橡胶和轮胎、废纸板和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建筑废弃物等27项综合利用技术。第五章其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农林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养殖废弃物等23项综合利用技术。第六章资源综合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摘编了现行综合利用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财税[2008]157号),即2010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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