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节函[2010]7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促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发展,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化进程,我部拟组织编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请条件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二) 技术先进有创新、工艺成熟、经济合理; (三) 已有应用实例,且连续正常运行超过半年以上; (四) 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 (五) 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属明确。
二、征集范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橡胶及轮胎、废旧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纸张、废旧纺织品、建筑废弃物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附件1); (二)由技术应用单位填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并盖章(附件2); (三)综合利用技术已推广单位名录及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四)产品类项目应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五)技术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或其它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http://jns.miit.gov.cn和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网站www.carcu.org下载)。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 (二)申报单位可报送一项或多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申报技术需经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审核推荐,并签署具体意见。 (三)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文档发至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我部将委托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评审、筛选,编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0年11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106室 邮编:100082 联系人:刘君霞 孟跃辉 电话:010-82298604 82293408 传真:010-82298548 电子邮件:mengyh@carcu.org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联系人:李洪良 电话:010-68205360 电子邮件:lihongliang@miit.gov.cn 附件:1.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2.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实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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