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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开展生产性金属回收企业全面大检查 |
更新时间:2010-11-10 浏览次数:2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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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世博安保,防止盗窃电线、电缆线案(事)件的发生,做好我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工作,加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管理,促进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废旧金属收购行业治安管理工作长效机制,2010年5月27日至6月12日,奉贤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部门对我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共64家从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技防设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经检查归结为四种情况:(1)24家单位摄像监控视频系统情况良好,图像清晰。(2)12家单位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处不正常状况,其中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四路摄像监控坏掉一路摄像头,有的坏掉二路,有的图像清晰,有的图像不清晰,未及时维护和保养,时关时开频繁,导致图像不稳定等情况。(3)21家单位视频监控系统都不能开机,处无人管理状态,未及时报修。(4)7家单位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其中四家单位尚未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为此,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三家单位曾安装过视频监控系统,因擅自搬迁收购地点后没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有的擅自拆除,搬迁经营地址未向公安部门备案。 2、收购台帐登记情况 大部分从业单位收购登记台帐比较规范,情况良好。但有部分单位收购登记台帐不规范,有的干脆不登记,未建立台帐;有的登记不全,只登记姓名和地址,没有登记身份证号码;还有的只是应付登记,出现交投人员重复多次出现,有虚假现象,对收购物品登记不明显,如收购废旧自行车明显较多,但在收购登记簿上未反映出来,收购个别大件物品也未在登记簿上反映等等。 3、气割操作不规范 部分从业单位在气割废旧金属大件时仍有使用家庭生活用液化气,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并且三轮车移动切割,没有相对固定,存在易燃易爆和造成火灾隐患。 4、违法收购市政公用设施 个别单位有收购市政公用设施行为,如大型接排水下水道管子、闸门,大型弯头和路灯电线杆等设施,明知是公用设施,违反行业规定收购。 5、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定代表人不是实际经营人,出现层层转承包,承包经营者普遍是外来人员,重经营,轻管理。二是法定代表人疏于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不直接参与经营,只收租赁费,导致出现收购不规范等一系列的问题。三是经营者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收购登记台帐不重视,认为登记台帐可有可无,处于应付状态。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都发出了整改意见书,限其15天内整改完毕。对这次检查中被开具整改意见书的单位,如在以后复查中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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