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排除万难,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常委会还就如何进一步明确工程主体,以园区带动项目推进等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重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循环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
二是要尽快制定实施再生资源行业规划。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是现代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要结合目前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抓紧制定一个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发展专项规划。
三是要继续强化经济政策的扶持和支持。政府要尽快研究建立有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促进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扶持力度,给予必要、强力的政策扶持。
四是要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前,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完善,伺条件成熟,建议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五是要加快城区社区回收点的布点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将“布局设点”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行政强势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