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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
更新时间:2016-01-11 浏览次数:2036
 

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四部委在公告中表示,“为合理引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快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整体效率,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和收益变化情况,现公布调整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四部委2012年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废弃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简称“四机一脑”)产品的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新版补贴标准对废弃电视机和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略有下调,而对废弃空间空调器的补贴标准则有较大幅度提高,具体补贴标准为:

  电视机: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补贴标准为60元/台,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补贴70元/台,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微型计算机: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补贴标准为70元/台;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洗衣机: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补贴标准为35元/台;双桶洗衣机、波洗衣机: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为45元/台;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电冰箱: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的补贴标准为80元/台;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空气调节器: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补贴标准为130元/台。

  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我国“四机一脑”的社会保有量已达17.7亿台,其中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而我国每年“四机一脑”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

  截止目前,四部委先后发布了五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共计110家企业被纳入基金补贴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