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物业服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显示,住建局将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模式纳入合同,并约定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相关责任。此外,市住建局还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8类行为列为失信行为,计入企业信用档案。
根据《通知》,物业管理小区原则上每300至500户设置一个定时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具体位置和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误时投放点宜按需设计。另外,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生活垃圾投放点、集中收集点等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可按照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对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提供指导和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