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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在整治散乱污?“废料加工”被省环境厅点名!年底小心!
更新时间:2020-01-15 浏览次数:515
 
近日,安庆市有群众举报宿松县经开区一家做塑料颗粒生产的企业,加工过程产生刺激性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检查,经查,该塑料颗粒加工点未报批环评就开工建设并投入试生产,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确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执法人员当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要求该塑料颗粒加工点立即停止试生产,在2019年12月底前将设备自行拆除。


在县生态环境分局的监督下,2020年1月2日,该塑料颗粒加工点的设备已全部拆除,后期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强环境监管力度,防止违法行为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

虽说2019年环保检查已经成为常态,但如今的环保已经变成污染—查处—再污染的恶性循环。


春风吹又深,

污染依然严重。

再加上中央环保督查

对地方部门整治要求提高,

废塑料业又该“阵痛”了。

 

2020年1月10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整治对象界定


“散乱污”企业是指生产工艺简单,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基本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简陋,环境污染严重,无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


整治如何开展


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按照“先停后治、分类处置”的原则,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处置方案,该搬迁的搬迁,该改造的改造,该关停的关停

关停取缔类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简陋,且在原址不具备改造升级、继续生产条件的,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坚决取缔。

提升改造类

对于符合规划布局,经过整治提升还可以继续在原址生产的“散乱污”企业,留出整改时间,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对照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

整合搬迁类

对于在当地吸纳就业人数多,布局分散但已形成特色产业的企业,当地政府要科学规划布局,高标准建设特色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入园,并在整合过程中实现产业、技术和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

今年,实体经济不好做,为保就业,很多政府、企业都有硬性指标,为社会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按照现在形势来看,企业规范入园已经是将来很多地方发展的主流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