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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新增14种危险废物豁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
更新时间:2020-02-24 浏览次数:104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9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部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徐亚

  联系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hwmd@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抄送单位名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