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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 |
VOCs深化治理 |
出台并实施新一轮的VOCs深化治理行动,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本市20%重点VOCs排放企业深化治理工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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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政策标准制定 |
研究制定新一轮VOCs治理补贴政策,研究一批包括工业涂装和储罐VOCs控制在内的排放标准。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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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 |
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对本市工业炉窑排放现状开展排查,明确炉窑改造治理计划并形成治理任务清单。2020年完成清洁能源替代66台,淘汰17台,深度治理24台。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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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锅炉提标改造 |
按照“发现一台、改造一台、达标一台”的要求,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燃油、燃气中小锅炉提标改造。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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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
完成《上海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2019-2025)》中2020年的目标任务,本市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7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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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散乱污”企业管理 |
巩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效,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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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移动源
移动源 |
新车监管 |
力争提前实施重型柴油车国6b排放标准。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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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在本市生产的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覆盖全部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在本市销售车型系族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各类柴油车及2019年路检发现超标的品牌车型。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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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督促指导排放检验机构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的排放检验。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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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车监管 |
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超标车告知督促维修制度,建立未按时完成维修、复检车辆查处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重点监管对象名录。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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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测频次。通过入户检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等措施,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本市柴油车保有量的80%(35万辆)。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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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0年底前累计建成10个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点位,并与国家遥感监测平台联网。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以上的重点运输企业,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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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制定鼓励安装政策,力争实现国五及以上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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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机构监管 |
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属地化监管机制,对本市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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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立线上视频抽查机制,自7月起每周视频抽查不低于50辆次,并覆盖辖区内全部排放检验机构。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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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重点做好初检和日常监督抽测超标车、外省市登记车辆、运营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等四类监管车辆标注及重点核查工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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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油品监管 |
对物流、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摸,对企业自备加油站和流动加油罐车开展全覆盖检查,油品抽测率不低于10%。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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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油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督促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对部分具备条件柴油车的油品和尿素质量进行抽检,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抽测200个样品。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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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力争完成年销售汽油量大于2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020年底前完成333家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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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
对在本市生产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80%,覆盖全部生产企业;结合国家提供发动机和机械系族清单,进一步加大在本市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系族的抽检力度。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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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年对本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物流园区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流货场、高排放禁止使用区进行全覆盖检查,机械抽测比例不少于全市申报量的5%,秋冬季期间每月对进入禁止使用区作业的工程机械监督抽查率达到50%以上。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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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的淘汰,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和新能源机械替代工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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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化监管水平,2020年底前完成工程机械远程在线监控试点。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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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研究建立覆盖生产、销售新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生产、销售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的黑名单制度。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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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生活源 |
扬尘治理 |
持续做好易扬尘堆场的无组织排放治理。落实地面硬化、喷淋、围挡、覆盖、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干散货码头,2020年完成易扬堆场治理36家。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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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餐饮治理 |
严格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加强餐饮业执法检查,完成相关企业治理411家。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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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研究修订《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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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汽修行业治理 |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分涂料。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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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加强汽修喷涂VOCs管控和检查力度。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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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编制《上海市汽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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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应对气候变化 |
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和交易机构建设,组织开展纳入全国和本市碳交易市场企业的碳排放报告编制、核查、审定和履约工作,做好“全国低碳日”宣传工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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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 |
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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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 |
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保护臭氧层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2020年ODS数据统计工作。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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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执法总队、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支队等部门结合年度备案,做好涉ODS企业现场检查。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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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环境噪声管理 |
修订出台《上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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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继续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继续做好重大考试护考工作;创建和复查安静居住小区。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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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重污染天气应对 |
完成《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并向社会公布。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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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2020年9月底前更新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确保黄、橙、红三级空气重污染预警对应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量达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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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及重大活动保障 |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提前开展政企协商,4月底完成分类管控工作方案编制,切实保障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9月底前各区完成子方案编制并按计划推进落实。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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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排放清单编制 |
组织开展年度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管理平台,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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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区域合作 |
标准一体化 |
涉VOCs重点行业加严排放控制,推进区域统一控制要求。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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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长三角区域探索港口实施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的可行性。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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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执法联动和数据共享 |
建立区域执法互督互学长效工作机制,在内河船舶、柴油货车方面尝试开展区域联动执法。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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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探索搭建移动源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平台。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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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配套保障 |
政策配套 |
加快启动移动源管理地方立法工作,编制本市移动源立法工作方案。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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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形成一批移动源管理技术规范和工作指南(新车/机械环保一致性检查技术规范、加油站/年检站等管理工作指南)。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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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能力建设 |
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移动源分级监管体系建立,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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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提升移动源信息化监管能力,搭建机动车智慧监管平台,为移动源执法提供执法线索和依据。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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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机制创新 |
试点开展固定源大气环境“协议管理”。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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