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污水排江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近日向上海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认为,上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人口密度大、地域空间小、历史欠账多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新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上海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谋划上海市角色定位,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担总责、抓统揽,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会、学习会等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基层现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落细,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实地督导长江治理修复工作。
上海市针对“城市病”和日益趋紧的土地人口环境硬约束,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导向,加快结构调整、经济转型;统筹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产业效益持续增加的同时,实现污染排放大幅减少;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立法出台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打响垃圾分类攻坚战;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组织制定《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合作专项。
上海市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与市级环保督察、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以来,上海市全面完成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实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推进中心城区生态廊道、公共绿地和特色景观道路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8平方米。
上海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653件,其中责令整改1433家;立案处罚714家,罚款7570万元;立案侦查1件,拘留6人,约谈321人,问责10人。
督察指出,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对标人民期待、对标上海市定位,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
有的部门指导思想存在偏差,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在执法过程中患得患失,不敢动真碰硬,有时甚至“睁只眼、闭只眼”,选择性执法施罚。市水务部门执法宽松软,2018年以来,立案处罚的465起案件处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导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企业超标纳管问题长期存在。2018年以来上海市共发现67起燃油锅炉废气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实际仅处罚3起,处罚率不到5%。上海市海事部门执法不力、处罚不严,导致船用油品超标现象普遍。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基地大规模露天喷漆,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影响周边环境,上海市及崇明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未依法对其处罚到位,致使企业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存在。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要求落实不力,存在“事不关己”的思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打击黑加油站点的牵头部门,未组织开展黑加油站点排摸和整治工作,甚至对部分涉及黑加油站点的举报,以非本部门职责为由,既不组织处置,也不通报相关部门查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部分黑加油站点信访举报转交市场监管部门或区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后即回复办结。市生态环境局对物流公司私设的加油站点未开展相关排查整治工作。督察进驻仅一天时间,督察组就组织排查发现21个黑加油站点,其中9个站点油品质量不合格,硫含量最高达648毫克/千克,超过国Ⅵ标准63.8倍。
在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一些地方工作不细致。嘉定、松江、崇明等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不力,环境污染明显。督察组现场抽查嘉定区安亭镇5家中小企业,3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松江区荣乐东路、东兴路沿线有13个“厂中厂、园中园”,聚集大量违法违规项目。崇明区上海新凤翔废旧物资处理有限公司两块分拣场虽已通过备案,但现场督察发现该场地污水直排问题突出;另有两个分拣场地紧邻长江,不仅未纳入清理整顿范围,而且无任何污水治理设施,污水横流、废液遍地,污染严重。
二是第一轮督察整改仍有差距。
上海市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落实仍有差距,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现象。
2018年12月,市水务局上报称石洞口和所有郊区城镇共计27座污水处理厂已如期完成提标改造。但督察发现,市水务局、原市环境保护局降低要求,在27家污水处理厂验收监测发现7家出水超标的情况下,仍认定全部完成整改任务。2019年1月,市水务局上报称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达标,但2019年2月,该厂仍存在超标现象,改造工程实际仅完成50%,生物池改造仍在施工之中。
嘉定区排查涉重金属企业工作不到位,督察组随机抽查3家电镀企业,均存在未批先建、污水处理设施设置超越管等问题。其中上海希望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含镍废水处理设施私设超越管;上海联化金属有限公司使用2014年上海市明令淘汰的六价铬钝化工艺,现场污染问题严重。
全市“十二五”期间简单封场的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均未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纳入排查整治范围。金山区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至今未将新江村垃圾填埋场纳入整治清单,调查结果显示,该填埋场土壤已被污染,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等污染物含量明显偏高。上海化学工业区漕泾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大部分区域未进行防渗,渗滤液收集设施损毁,当地简单封场后即放任不管。
三是一些区域污水排江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近年来随着纳管污水量大幅增加,污水溢流直排情况日趋突出。市水务局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重视不够,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总体推进缓慢,本应于“十二五”期间建设的泰和污水处理厂、安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多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2018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量高达58万吨/日,较2016年第一轮督察时增加45%。
部分区域管网雨污不分、混接错接等情况较为普遍,汛期污水直排问题严重。截至2019年7月,全市调蓄设施服务面积不到20%,只能采取泵站放江,加剧河道污染。2018年以来,中心城区26条已完成整治的河道,12条氨氮浓度大幅上升,局部返黑返臭明显。嘉定区在河道整治中工作不扎实,2017年12月,嘉定区上报称列入整治的246条河道已全部整治完成并基本消除黑臭。但此次督察发现,陶家浜、界泾等17条河道整治工程仍未完工。2018年1月以来,56条河道水质出现反弹。
四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
全市553个已发放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中,有362个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其中204个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市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中协同配合不够,市交通运输部门工作落实不力,未按《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要求将港口码头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作为前置条件;生态环境部门存在管理漏洞,未将码头纳入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范围。
2002年至2012年,宝钢集团违规利用距长江约1公里处的坑塘堆存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垃圾,堆存量约150万吨。监测数据显示,堆场周边建设用地土壤存在污染风险。
上海市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共计309个,其中34%属于违规项目。上海浦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码头占用50米长江岸线,临时岸线使用许可已于2017年8月到期,市交通委员会责令2019年1月31日前拆除码头设施,但至督察时仍未拆除。该码头未取得涉河建设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但市水务部门却未将其纳入2018年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范围。
长江口是中华鲟等濒危水生生物及凤鲚、刀鲚等渔业资源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保护长江口滩涂湿地意义重大。但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对长江口滩涂湿地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严格管控滩涂开发行为。2013年以来,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在长江口实施9个滩涂圈围工程,其中4项工程未取得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违规圈占滩涂7.33万亩。
督察要求,上海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压实责任,紧盯督察整改,加快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程序移交上海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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