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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1145
 
供销经字〔2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七届理事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6月8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

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全国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引导全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重要意义

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日益受到重视,这对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广大农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大事,供销合作社责无旁贷。这是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的重要途径,也是发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的具体体现。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主营业务,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全系统已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6.4万个,分拣中心1515个,综合利用园区(基地)210个,2020年全系统再生资源销售总额2824亿元,是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的重要力量。但也要看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面临价格持续下跌,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等挑战,系统大多数再生资源企业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加工处理技术落后、经营模式单一、实力不强等问题,有的地方供销合作社甚至已经没有再生资源业务,迫切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来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加快巩固、拓展、提升再生资源业务,作为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建立健全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加快形成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模式,在推进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准确把握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进一步巩固回收基础、扩大分拣加工能力、提升技术水平、做强龙头企业、拓展业务经营领域、完善行业管理、推进产业化进程,形成村镇和城市社区有回收网点、重要集散地有分拣中心(市场)、资源富集区有综合利用园区(基地)的网络体系,持续推进再生资源企业从“废品买卖型”向“环境服务型”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业务板块,为加快我国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全系统网络体系建设与国家循环经济战略协同一致,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各级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结合城镇化建设,兼顾城乡两个阵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益,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产业特点和发展基础,科学选择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再生资源业务发展路径。工作基础和条件较好的,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基础空白和薄弱的,加快恢复、完善再生资源业务,循序开展网络体系建设。

3.强化合作,提质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产权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平台,加快推进系统内外、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的联合合作,推动产业集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4.循环利用,环境优先。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系统共发展标准规范的城乡回收网点8万个,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绿色分拣中心2000个,综合利用园区(基地)300个,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30家。形成“村级收集+乡镇转运+县域处理+再生资源基地综合利用”覆盖城乡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在我国再生资源行业占有重要地位,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全面夯实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基础

(四)积极建设现代化回收网点。以村镇和街道社区为重点,结合各地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城乡回收网点。对现有回收网点实施标准化改造、规范化经营,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在网点空白地区,新建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回收网点。依托龙头企业,采取收购、加盟、租赁等方式,对社会回收网点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规范整合,扩大网络覆盖面。

(五)大力发展绿色分拣中心。按照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根据当地再生资源产生量和回收量,在中心乡镇和城市近郊新建一批专业化、绿色化、现代化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高垃圾分类后可回收物分拣加工的集约化程度,打造对接产业上下游的服务平台。对现有分拣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先进应用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分拣处理功能。

(六)优化布局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在资源富集区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区域性综合利用园区(基地),引导回收利用企业进入园区(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化发展。按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集中拆解处理,加强过程中的污染治理,合理延伸产业链,提高再生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处理水平。

(七)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坚持市场化原则,争取政策支持,推动企业联合合作,促进优势资源进一步向优质企业集中,尽快培育形成一批环保型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依托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融资方式加快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行业理念、技术设备、工艺流程,努力在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上取得突破,通过内部研发储备和对外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做精做强优势主营业务,加快做大做强步伐。

四、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提质升级

(八)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延伸到农村,参与构建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在机制、人员、物流、设施、平台等方面积极实施“两网融合”。发展一批符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两网融合”示范网点。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构建乡村绿色生态服务网络。发展城乡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形成一批环保型、专业型乡村环境服务龙头企业。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加快农村环境服务业态创新。

(九)着力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大力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业务,结合垃圾分类、大件垃圾处理等工作,规范废旧家电回收流程,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系统内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对个体回收经营者进行整合,实施规范管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导回收企业与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承接家电生产企业目标回收任务,联合建设多元化回收渠道,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支持系统内废旧家电利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升级和设备更新,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废旧家电处理的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延伸产业链,开展拆解产物有色金属、电线、电机、压缩机、塑料的深加工,提升废旧家电拆解利用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发挥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龙头企业技术和资质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资本运作、项目共建等方式,加强与各地的联合合作,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十)主动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引导农民采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农业生产方式。探索通过秸秆还田、微生物技术应用、秸秆栽培、秸秆纤维提取等方式,推进农作物秸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禁止系统农资企业销售厚度在0.01mm以下的农膜,稳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和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模式,积极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探索开展畜禽粪污转化为有机肥还田,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十一)探索拓展再生资源业务领域。在推进“两网融合”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展服务领域,推进“一网多用”,有效降低回收成本。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开展在线回收等新型回收方式,拓宽回收渠道, 推进“互联网+废旧商品回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家电、电子产品、汽车、钢材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积极拓宽业务领域和经营范围,提升废旧电池、家电拆解能力,拓展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等附加值高的领域。支持系统内再生资源企业积极申请报废汽车拆解资质,布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二手件销售、零部件再制造、废旧轮胎再利用等领域,做强报废汽车产业链条。

(十二)创新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科技水平。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的集群优势,加快研发和应用符合环保产业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现代化水平。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装备、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分拣加工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大力推广精细分拣和深加工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消除二次污染。

五、加大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力度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动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成立专班,落实职责,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巩固、拓展、提升再生资源业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分别于当年和下年第一季度报送总社;要强化监督执纪,督促企业在规划审批、资金运转等各环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地落实。总社将加强跟踪问效,把各省(区、市)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纳入总社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并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地再生资源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再生资源年销售额低于10亿元的省区,通过专题调研、业务指导等方式帮助其更好发展。

(十四)争取政策支持。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行业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税务、生态环境、住建、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总社将继续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农村部、住建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利用好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积极争取新的支持。探索设立绿色环境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对系统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以及再生资源行业优质并购标的进行股权投资,通过资本合作、项目共建等方式,形成全系统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合力。

(十五)注重示范引领。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巩固、拓展、提升再生资源业务,聚焦重点领域,集中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和项目,积极探索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加强推广,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十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在再生资源业务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履行行业自律、信息沟通和反映诉求职能。加快制定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