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2021年9月7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南》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转自:生态环境部)
问:《指南》制定的背景是什么?能否简要介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情况?
答: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大国和废弃大国。为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2009年国务院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规划制度、资格许可制度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以下简称“基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框架。2010年,国家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将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产品(以下简称“四机一脑”)的回收处理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多年来,通过施行基金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全国约6亿台废“四机一脑”电器进入正规处理企业处理,废电器的不规范拆解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在第一批目录产品“四机一脑”基础上,新增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九类产品)。为指导和规范九类产品拆解处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我部组织开展了《指南》的制定工作,明确九类产品处理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求。
问:《指南》制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九类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后,需要对九类产品处理的环境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不断完善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体系和技术框架,进一步拓展丰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内涵。在实际管理中,本指南可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参考。对于相关行业和企业而言,需要细化的技术指南来指导生产作业、规范污染防治行为、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对于处理其他处理工艺和拆解产物类似的产品企业,该《指南》也可提供参考。
问:《指南》是针对新九类产品拆解处理进行规范指导,它与原有的“四机一脑”产品的环境管理政策如何衔接?
答:九类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后,加上原有“四机一脑”,共计14类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均纳入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管理范畴。
在资格许可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中针对所有列入《目录》的产品规定了许可要求,所有拟开展九类产品拆解处理的企业,均需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许可程序与“四机一脑”产品一致。
在环境管理要求方面。拟申请九类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可按本《指南》开展生产建设;拟申请“四机一脑”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具体规定开展;已具有“四机一脑”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拟处理九类产品的,仍需要申请九类产品处理资格。
此外,对已具有“四机一脑”处理资格的企业,在开展九类产品拆解处理中的拆解生产线共用等情况,本《指南》也提供了指导。
问:《指南》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明确处理企业基本要求。结合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发展水平和管理现状,在厂区场地、贮存场地、处理场地、设备要求、人员配置等5个方面,对处理企业拆解处理九类产品的基本要求和环境管理措施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是明确处理过程中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措施。在拆解产物管理、污染物排放、设备运行、环境应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5个方面,要求处理企业处理九类产品时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应具有与所处理九类产品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和措施。
在附件中,细化明确了三方面内容。附1是关于主要拆解产物的特征及去向。结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版)》等有关管理要求,列举了不能完全自行处理的拆解产物来源、环境特性、产物去向等。附2是关于九类产品处理的主要污染物。明确九类产品处理的要求及所对应的主要污染物。附3是关于处理设备和技术污染防治要求。根据九类产品的特点,说明了采取不同工艺拆解处理产生的关键部件或者拆解产物,以及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