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经第三方机构论证,初步确定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附件)。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9日-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10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两部委有关司局(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财政部经建司传真:010-61965397
附件:通过验收的示范试点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1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