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明确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方案》明确提出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同时,针对重点工作提出具体指标: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00个以上,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创建300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和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
《方案》针对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提出5大重点举措: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并围绕重点举措明确了20项具体工作:着力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大力采购绿色低碳产品、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深入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干部职工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际交流合作,健全碳排放法规制度体系、开展碳排放考核、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
下一步,国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总体部署,因地制宜推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创新驱动,协同推进节能降碳和示范引领,抓好《方案》贯彻落实,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目标实现作出更大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