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规范和指导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防治,现批准《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48-2022)
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7月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7月7日印发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ollution control for end-of-life vehicles dismantling enterprises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机动车拆解总体要求,企业基础设施和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要求,环境管理要求以及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7 年,本次是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的第一次修订。
标准号:HJ 348—2022代替 HJ 348—2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