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出现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废弃车。
这些废弃车又被称作“僵尸车”,藏身于城市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不仅占用停车资源,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着安全隐患。不久前,家住重庆市巴南区某小区的业主陈女士,就以小区废弃车停放多年无人过问,占用小区公共资源等为由,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
在业主陈女士居住的小区入口,至今还能看到好几辆车胎干瘪、车身积满灰尘、锈迹斑斑的机动车。
陈女士:在下面烂垮垮停几年,动都不动一下,本来我们小区停车位就很紧张。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些废弃车不仅占用了公共资源,导致正常使用的车辆经常没地方停放,而且长期无人打理成为卫生死角,也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生活品质。
小区居民:肯定有影响,我们该停的停不到,不是钱的问题,主要是资源的问题。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 王琼:我们进场到现在,接到很多起投诉,业主要求我们物业把车子挪走。我们没有找到车主,也没有办法把车移走。
废弃车在小区长期停放,得不到及时清理,陈女士多次向物业公司投诉无果后,以物业公司不作为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在反复催缴无效后,将陈女士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业主陈女士败诉。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姚芳:物业服务公司只是一般的民事经营主体,它对于“僵尸车”的处置处分,当前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是相应的政策性文件赋予权限范围。
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近年来,各地因废弃车引发的诉讼屡见不鲜。虽饱受群众诟病,但因废弃车所涉及的管理权限和公民财产权等具体问题,一直存在着处置它们的现实障碍。
重庆市巴南区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朱小鹏:老百姓看到车上满是灰尘,或者是几个月没有处理,他们就认为是“僵尸车”,就要求物业企业去处理。但是这个在鉴定上面又有些问题,比方说我们向交管部门报告,交管部门一查,这个车是有主人的,他只是没有开出来使用而已。
朱晓鹏向记者表示,据协会了解,还有一些长期停放在收费车库或者小区里的废弃车,多年来累积的停车费早已过万,而这些车拿去处理,价值可能就值几千块钱,因此也打消了部分车主及时处置的积极性。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姚芳:“僵尸车”怎么来界定它,要有一个法律上的一个界定;另外一方面,我们认为制度上也需要完善,因为僵尸车的一个管理和处置,都需要各个部门来协调,才能保证我们这个“僵尸车”有效治理。
摸底排查 清除城市“牛皮癣”
废弃汽车如同城市治理的“牛皮癣”,清理处置并不容易。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的集中清理工作。湖北宜昌作为全国率先启动废弃汽车专项治理行动的城市之一,在废弃汽车的治理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现实问题,来看记者的调研。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交警大队夜明珠中队指导员 吴正勇:我是交警,你们这个车子现在达到报废标准了,长期停在这儿,占用了公共资源,社区居民都在反映,你们准备怎么处理这个车?
车主:我们正准备拖走,但是里面还有东西。车门好像有点锈死了,然后打不开。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交警大队夜明珠中队指导员 吴正勇:你抽个时间过来,先把车上你需要用的物品取走,你需要我们帮你拖移的话,我们可以帮你联系。
夜明珠街道金安岭社区是宜昌市典型的老旧小区,受制于建设之初的局限,改造之后的小区,停车位依然无法满足居民的实际需要。这辆久放于此的皮卡车已经一年多没有挪动了,社区工作人员也曾多次联系车主的家人尽快处理,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回应。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殷雪飞:虽然车辆已经达到报废的这个标准了,但是车辆的物权还是属于当事人的,这就是我们前端处置面临的问题。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陵交警大队夜明珠中队指导员 吴正勇:我们需要跟车主或者他的家人联系好以后,得到他们允许,我们下一步再进行处理,因为毕竟我们在小区里边,执法权还是有限制的。
现场处置的民警告诉记者,像小区这样非公共场所的“违法违规”停车,并不属于交警的执法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要这些废弃车不出现在公共道路上、无特殊情况,交警就无权绕过车主强制拖移。自从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宜昌市交警根据市民们提供的相关线索,对“趴窝”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废弃车做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首批清理对象主要也是集中在交警管辖权限范围内的车辆。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涛:全市在主城区共排查出有1332辆这种无人认领的车辆,通过我们联合相关的职能部门,通过联系社区和街道办,有绝大部分的车主都已经自行处理了,最后还剩下有95辆这种无人认领的,目前存放在我们指定的停车区域。
在集中停放废弃车的区域,每一辆车都备注有醒目的“身份标签”,内容包括车辆所有人信息、发动机编号,拖移至此的时间、地点和理由等等。即便肉眼可见的破败不堪,但这些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仍然具备受法律保护的物权属性,警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司法程序。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殷雪飞:一部分车辆是公告期一年的,在等公告期,车主不明的占比大概有三分之二左右;三分之一左右可能就是车主明确表示不来处理了,或者是放弃处理的权利,由公安机关代为来处理,还有一部分可能就是公告在三个月期限内没有到期的。
目前,对已达到报废标准,车主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公告期满3个月的,才能进入司法拍卖或强制报废;对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确认车主的,要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这些废弃车作为无主物,自发布公告一年内无人认领后,再交由国家处理。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殷雪飞:因为它毕竟是涉及一个个人利益和大众利益之间的关系,比如说它没有上路行驶,可能不构成交通违法。但是确确实实在停放的位置上影响了其他公众利益,就是两种利益当中的一个权衡,在处置的过程当中,我们还是要保证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利的一个保护。
从“治”到“用” 全链条治理有何难点?
依法处置废弃汽车,还真不是公安机关“拖走了之”这么简单。长期以来,公众反映强烈的废弃车扰民,一直也是困扰城市治理的现实障碍。立足于这次废弃汽车的集中清理行动,很多治理难点也集中暴露出来。为全面落实国家对废弃汽车治理的要求,2023年3月,宜昌市专门成立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发改委牵头统筹多个部门,高质量完成废弃汽车治理专项工作,其中明确公安机关抓好前端治理,商务部门做好后端利用,推动废弃汽车形成由“治”到“用”的全链条治理。
宜昌市能源局专职副局长 向昌碧:比如说治理环节,事实上涉及多个部门,在路面的,就在交警,它的停车泊位就在地方城管,在小区里面就是住建,那么这三个部门如何长期地、常态化地统筹起来治理,这需要强有力推动。
截止到今年9月底,宜昌市的集中整治工作已经暂告一个段落。记者在多个部门调研中了解到,废弃汽车一旦回归常态化治理,在现行法律下,执法部门力量分散、各有局限,很难保持专项行动时攥指成拳的监管合力。
宜昌市能源局专职副局长 向昌碧: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持续探索,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从前端治理方面来说,我们依然还是存在有一些亟待突破的问题,比如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并且是法治化的处置,法律的支撑还不是很足。
在宜昌市这次集中清理的废弃汽车中,除了有明确法律认定标准的报废车之外,其余的都是比照“废弃汽车治理工作通知”中,对废弃汽车概念的基本描述,例如: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有明显弃用特征的车辆。
废弃车还不具备严格的法律定义,在治理过程中,执法部门就难以对它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和执法依据。现阶段,公安机关通过履行告知权利、送达文书、发布公告等方式,短则3个月、长达至1年,执法程序周期长,不仅影响废弃车治理的工作效能,往往也会给执法主体带来很多不确定性。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涛:第一代的新能源车目前已经接近报废的区间了,电池的保存也是个问题,我们停车场也是一个开放型的停车场,经过日晒雨淋,这个安全隐患也是客观存在的。
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副大队长 向亚兰:车辆经过长期停放在那,只会越放越残破,当车主来认领的时候就会存在认为警方没有尽到你的保管义务,我们其实也还是有过很多投诉、行政复议还有甚至是行政诉讼。我们现在也是迫切地希望能够通过国家层面的立法,对我们废弃汽车的处置有一些明确的法律规定,也会让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资源再造 让“城市包袱”变“绿色资源”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了4.3亿辆,未来几年将迎来报废高峰期。数据显示,到2030年,我国报废汽车数量将超过2800万辆,相应的可再生资源量将达7000万吨。废弃汽车放错位置是垃圾,找准定位就可能变富矿,能不能尽快打通前期处置的堵点,将直接影响废弃汽车治理“后半篇文章”。
回收、拆解、破碎、再制造,是废弃汽车再利用的四部曲,也是资源节约和循环再生的重要手段,蕴含着巨大市场空间。2022年,全国进入正规回收拆解渠道的报废车,接近400万台,仅拆解的废钢铁就达到了870万吨。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秘书长 潘永刚:截止到今年,全国有资质的报废汽车的拆解企业达到了1450家,增长率还是比较高的,这就从更多的方面能够有利于我们国家报废汽车进入合规、合法、规范的拆解渠道,同时也能够保障更多的, 汽车拆解物能够进行资源化利用。
抽排油液、拆除底盘、细分零件,在宜昌市城发集团物产车拆公司的生产线上,一辆辆废旧汽车经过多道工序的分段处理,正在化整为零,发挥新的价值。
宜昌城发集团物产车拆公司执行董事俞桦:把废油液放出来以后,通过专门的机器吸到我们的储存箱里面,有专门的处置单位,可以把这个废油液进行二次净化以后再使用;这个有色金属相对来说在车辆当中,这四个轮毂也是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节能环保这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轮胎的橡胶都可以再利用,包括车辆的车壳、车架基本上都是可以再循环的。
记者在调研时了解到,目前,我国汽车报废拆解量还不足保有量的1%,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2019年,国家正式出台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这被认为是废弃汽车资源转化,打造中国汽车循环应用产业链的关键之举,意义非凡。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 程会强:原来像我们很多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是不允许搞再制造的,所以我们很多报废车就当成建设的那种垃圾,或者说废钢铁就被低质化利用,也就是说报废汽车只是卖一个废钢铁的钱。废弃车要真正转化成我们资源循环利用的一个有力的资源基础,我们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突破,这个办法最大的一个优势就是突破了原来五大总成的局限。
五大总成包括发动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和车架,从过去的粗放式拆解,到现在精细化利用,有了法律授权的五大总成再制造,一辆废弃汽车的价值才能算真正意义上被“吃干榨尽”。去年,俞桦所在的物产车拆公司,循环利用废钢2万吨、有色金属1400吨,实现了产值5000万元。
宜昌城发集团物产车拆公司执行董事俞桦:有了再制造以后,就提升了它的利润空间、附加值,我们可以拿这一部分利润反馈给车主,对于那些没有交车主动性,或者比较犹豫的车主,让他们能更多享受到政策的红利。
面对即将到来的汽车报废高峰,宜昌市也全面加快布局废弃汽车回收拆解的循环产业链,以期待在日趋成熟的市场环境下,通过经济手段加速废弃车的回收再利用,为报废车治理提供可预期的动力。
宜昌市商务局局长 覃扬波:宜昌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大概在150万辆,我们按照国家机动车废旧拆解的指导性规范,目前我们已经获批的有四家拆解企业产能大概是5.5万辆。
宜昌市能源局专职副局长 向昌碧:出发点既有前端的,我们政府主导的治理,更有后端市场化手段推动的利用,最终推动人们常说的这个“社会包袱”,把它转换成绿色财富,把握住废弃汽车治理的“后半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