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发展总体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围绕提升行业规模与发展质量,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着力加强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完善监管制度和财税政策,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构建完整、科学、合理的资源循环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提质升级,引导行业规范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二)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1.主要品种回收利用总量预测
到2030年,在全国范围内,建成覆盖资源全品类、产业全链条、城乡全覆盖,线下以“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加工基地”为网络,线上以信息化数字化平台为支撑,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行有序再生资源回收体系。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5年提高约20%,废钢回收量达到33000万吨,废纸回收量达到7600万吨,废有色金属回收量达到2100万吨,废塑料2900万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回收总量达到5.1亿吨以上。
2.政策环境进一步向好
中央与地方还需要连续发布一系列重要法规、政策,持续加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2024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已明确提出,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关于生态文明、双碳、循环经济、以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无废城市等政策将进一步延续,良好的政策环境不仅为再生资源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也将极大地激发市场需求。预计“十五五”期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将继续受益于政策红利,仍具巨大发展潜力。
3.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再生资源前端回收、中端分拣、末端利用各环节的建设水平和建设规模将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将向着输出环保服务综合功能、服务于城市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精细化运营管理等多元化方向发展,即使是趋于饱和领域的存量市场,也将出现新的竞争趋势。这就要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十五五”期间要更加注重运营管理和提质增效,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优化运营流程、提升技术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等手段,实现高效、稳定地运行。
4.科技创新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十五五”期间,技术进步将会成为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高值再生材料、再生产品、自动化分拣、AI质检、智能化管理等技术正成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新赛道,引领行业转型升级。随着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兴科技的发展,一系列新的产品与服务将涌现出来,同时推动新的商业模式的产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也将朝着智能化、数字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5.数字化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近几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数字化应用更加广泛。比如,利用智慧化系统对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工艺环节和设备进行精细化控制,实现安全稳定地运行;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再生资源产生、运输、储存、交易流向等的实时监控与追踪,提高废弃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行业“十五五”发展思路
“十五五”时期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应紧扣国家生态文明战略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核心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资源循环、回收利用、资源安全的决策部署,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作为推动双碳目标、构建绿色循环产业、安全高效资源循环体系的重要支撑。坚持创新驱动,将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加大研发投入,创新运行机制,提升再生资源及再生产品的规模、质量与安全,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高端制造业、新能源、双循环供应链等领域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地位,培育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创新再生资源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坚持开放合作,加强与国际先进企业和研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
(四)行业发展政策建议
1.制定支撑行业稳定发展的财税政策
确保“反向开票”政策在全国得到统一实施,财税与工信部门协同,应对各地税收洼地逐步取消的情况,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再生资源主要品种退税比例,将工信部加工准入条件与财政部门政策紧密挂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目录》调整工作原有的《目录》发布于2021年,时至今日,随着各地财政奖补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及“反向开票”政策的加力实施,规范企业所面临的税收负担日益加重,原有模式的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建议对《目录》进行合理调整,将废钢的退税比例从现有的30%提高到70%;塑料的退税比例从70%提高到90%;废纸退税直接退给回收企业;适度下调家电拆解物享受退税政策的门槛等,以减轻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助力行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绿色金融扶持力度,加大对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设备更新、智能化装备应用的支持力度,为各类废旧物资高值化利用提供保障。
2.落实将回收利用经营保障设施纳入城市管理规划
认真落实“两新”行动方案当中提出的“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有关部门要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3.进一步强化绿色采购制度
完善再生材料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推动国际合作互认;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建立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
4.继续推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
制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和评价标准,引导生产企业深入开展生态设计,优先应用再生原料,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制定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政策指引,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延伸评价标准,产品设计要考虑可回收性、可拆解性,优先使用再生原料、安全环保材料。引导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生产企业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企业、灌装企业和循环利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组成联盟,通过灌装企业销售渠道、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企业自建网络等途径,回收废弃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鼓励生产企业根据回收量和利用水平,对回收链条薄弱环节给予技术、资金支持,推动实现回收利用目标。
5.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建设
修订完善再生资源产品相关标准体系,鼓励使用经过认定后的再生资源产品。加强再生资源的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开展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延伸价值链,拓展应用领域。支持和鼓励再生资源企业使用先进工艺设备,通过装备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带动整体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尤其在废家电拆解领域,要进一步推动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的应用,降低人工成本。加强科技创新,积极利用科技创新的发展成果,实现提升产品质量、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目的,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支持和鼓励再生资源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引进一批创新人才,突破、转化一批共性关键技术,积极参与、推动再生资源行业相关标准制定、修改,提升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
6.国内外相关再生原材料标准的衔接和互认
参考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逐步开展再生资源材料标准的衔接和互认,推进再生原材料生产制造高质量发展。对再生原材料所涉及的物料使用、生产制造、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梳理及量化评价,并以标识形式对外披露信息。将ISO系列国际标准与国内有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南或标准衔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去选择相应的标准或者指南来进行核算,并且寻求第三方来做相应的认证。探索国家和地区层面的再生原材料交易市场,统一核算标准、评估流程、证书报告等,提升再生原材料及产品的公信力,逐步推动国际认可和接轨。
7.适时推广再生资源行业区域“特许经营制度”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低值可回收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探索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补贴政策。着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完善政策保障,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的市场化运营模式,运用好财政激励扶持与金融支持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逐步延伸产业链实现自我造血。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全国性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交易服务平台应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通过市场化机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8.进一步完善以分拣中心为关键节点的体系建设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的关键节点和核心载体,向前连接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向后连接再生资源利用主体,具备资源分类集中、分拣分选、加工生产、物流集散、规模化供应等多重功能,在资源循环产业链条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五五”时期,将推动全国范围, 内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促进原有再生资源集散、分拣、加工等场所向标准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改造升级,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形成更大规模,充分发挥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向产业链各环节延伸,完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物流贸易、技术设备、管理服务等,形成对资源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同时,开展对全国各地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加强对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的指导、帮扶与监督,从立项、用地、用能、环保等方面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提供具体指导和解决切实问题,开展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运营水平的评估、评价、案例收集等工作,树立优秀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9.启动以再生金属为重要品种的安全保障重点区建设
加快建设新型再生资源供给体系,做大做强一批国家重要再生资源安全保障基地。加大再生资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挖掘再生资源的成本价格优势,通过加强政策支持、推进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和优化产业布局等举措,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生资源安全保障基地,缓解原生资源供应压力,降低资源依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资源再生技术突破和应用,通过再生资源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完善市场体系和监管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市场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通过完善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多元化参与等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再生资源生产、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稳定。加强再生资源规划管控和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加快形成一批国家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加工利用基地。制定中长期再生资源战略计划,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10.适度扩大国际再生原材料进口
对国际再生原材料进口料型、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要求等实行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进口再生原料的安全性、环保性和可利用性。通过“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适度扩大国际再生原材料进口,以更加多元化、稳定化的方式获取所需资源,从而保障国内产业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为新兴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扩大再生资源合作领域,促进国际再生原材料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扩大国际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在推进与各国的进口再生原材料合作中,逐步完善运输、加工以及贸易等关键环节的合作模式,提升国际再生原材料的综合利用水平。防控各类潜在风险,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同时,提升资金支持力度。在发挥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已构建的平台,如“丝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等,增强国际再生原材料合作的资金支持。
“十五五”时期,再生资源行业要紧紧把握“两新”行动重大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坚持循环利用、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着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持续提升,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