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要求,规范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